做生意合伙人大忌,做生意忌讳什么合伙人?

幽羽 61 0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做生意合伙人大忌,以及做生意忌讳什么合伙人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快速导读目录:

男女合伙人四大忌讳

男女合伙人四大忌讳有:

一、怕管账的吞钱飞单

要账目明细.双方都要谈好,互相接受监督是基础,不然到时候你去查他管的帐,好则引起不高兴,坏则日后必分家。

二、 谈明利益

你拿多少他拿多少,他为什么拿得比你少,你为什么拿得比他多,必须一开始就讲明白。

三、明确职务责任

明确最终决策者,2个决策者商量问题是好事,但一旦想法冲突收场非常难,因此必须明确职务。

四、股权的分配问题

在占股上,要选择出一个人,需要有绝对的话语权,占股要超过另外几个人,一般这个人提出想法的或者是创始人。

创业最好是找志同道合的朋友,思想观念差距太大,在经营与管理过程中容易发生冲突,解决合伙人内部矛盾可能会浪费过多时间跟精力。

不适合做合伙人的人:

1、私欲太重的人,因为他们只在乎自己的结果,看不懂别人的付出。

2、没有使命感的人,因为他们只以赚钱为目的。

3、没有人情味的人,因为在一起会不快乐。

4、负面消极的人,因为他们会吸干你的正能量。

5、没有人生原则的人,因为他们不相信梦想抵挡不住眼前的压力和诱惑。

合伙做生意需要注意什么

合伙做生意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要建立共识,取得信任;

2、要建立一套合作规则;

3、保持经常交流和沟通。可以不断加深双方信任,能更好地协调工作,可以及时化解双方的矛盾,不让其发展壮大;

4、财务要透明,要彼此一清二楚;

5、合伙人彼此都要有一颗宽容的心;

6、不要让自己的亲属在公司指手划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合伙做生意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伙做生意的十大禁忌

寻找合作伙伴----我认为这是合伙生意中最重要的一方面,不是说你随便找一个朋友来就可以了。首先是你得找一个能够和你很好相处的朋友,并且两个人对即将开始的事业要有很多认知上的相同。这些非常重要,可以避免后期因为处事和目标不同造成矛盾。

和合作伙伴写好合同(协议)----任何生意都是有风险的,不能光想象着美好。跟合伙人先说清楚即将做的事情的风险和利润,最好是客观的表述清楚,让对方去仔细思考其中的利弊。再事先拟好各自的投入和利润分配,还有分工等细节,一定不要因为是好朋友觉得不好意思写合同或者协议。一份清清楚楚的合同(协议),可以避免掉很多不可预知的麻烦出现。所以在具体开工前,尽可能的多考虑到一些可能会造成合作伙伴中引发矛盾的问题,并且把它放在桌面上来谈好。

财务的管理----简单点说,如果两个人合伙,那么谁来管钱管账。这个在事先看似可以因为朋友感情而觉得无所谓的问题恰恰是很多合伙生意到最后做不下去的主因之一。个人觉得,无论是谁来管钱,一定要做到账务清清楚楚,一分钱也不能记错。并且账务要两个人都可以随时查看到,管钱的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千万不能出现“暂时用下”“明天再记账”等等这样的小情况。

多交流沟通----合伙人之间一定要多交流想法和总结经验,并且要学会互相谅解。交流其实是维持合伙人交情的润滑剂,随着事业的开始,可能会好也可能会遇上低谷,这种时候齐心合力就尤显重要了。所以很多时候要互相多交流各自的想法,多商量。

三人合伙开公司大忌是什么?

三人合伙,股权均分,是大忌中的大忌。

在不考虑后续资本进场的情况下,三人合伙的股权分配相对于两人合伙比较复杂,但不是很复杂。三人合伙100%的股权需要切两刀。而优势在于意见在不统一的时候可以遵循多数派(这点可以写进公司章程或章程外的契约中)。

三人合伙,股权分配仍要格外小心。只要涉及到金钱权利和名望,人心都是无尽贪婪的,只要条件成熟,就会有数不清的明争暗斗做生意合伙人大忌!而遏制它的最好方法就是制定规则。所以三人合伙,务必杜绝三种情况发生做生意合伙人大忌

做生意合伙人大忌:33.3%,33.3%,33.3%。

三人合伙,股权均分,仍然是大忌中的大忌。比两人合伙,股权均分更让人头疼的是:除了决策效率极为低下,更容易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在无法量化的运营中,没有天平可以精准的衡量一个人的贡献,因此做生意合伙人大忌我们只能在根源(股权架构)解决问题!

由于股权一样,贡献不一样,导致了三位合伙人的心理不平衡,久而久之,就会出现推诿的情况发生。合伙人甲觉得合伙人乙没有做多少贡献,便派给他一堆他的工作。合伙人丙觉得合伙人甲越权,害怕有朝一日大局被甲掌控,便故意消极怠工……

这种极不健康的“三权鼎立”都是股权均分留下的隐患,创业不仅要会找方向,会找人,会找钱。更重要的就是股权的结构,科学良好的股权架构就像是万米大厦下的钢铁地基,没有大楼可以建造在沙漠上。所以33.3%,33.3%,33.3%这种股权结构一定要坚决杜绝!

二:49%,47%,4%。

做生意合伙人大忌我们假设甲乙丙分别49%,47%,4%。《公司法》赋予了甲和乙一票否决权,而丙呢,和甲乙任何一个股东联合就会拥有49%+4%=53%的股权和47%+4%=51%的股权,无论53%还是51%均已超过二分之一,这是另一个权限生效,那就是控制权。

所以说这是一个很危险的架构:首先丙分红太少,不能长久。第二是甲和乙股权一样,很容易陷入互相推诿和对控制权的明争暗斗当中。那么这时丙就会成为被讨好的对象,而丙很容易要挟甲乙任何一个股东,从而达到一些对自己有益对公司无益的目的。

比如说丙想招一个毫无能力但对自己忠诚的人进来,在健康的股权架构下,甲乙股东会毫不犹豫的反对掉。而在这种“要挟”式的股权架构中,甲乙会迅速通过。因为甲乙都明白一个道理:控制权比公司的发展更重要。这种争斗都是不健康的分配方式造成的,一定要坚决杜绝!

三:40%,30%,30%。

我们假设甲乙丙分别持有股权40%,30%,30%。乙和丙两人任何一人和甲的股份相加都会产生这样一个结果:30%+40%=70%。而70%已经越过三分之二这条最关键的生命线:绝对控制权。那么这时候乙和丙就会有出局的危险。

另一种情况是:假如乙和丙关系很好,他们的股权加起来30%+30%=60%。而60%超过了二分之一的分水岭。那么大股东就很容易被架空。如果这时候乙和丙联合投资人做增资扩股,把甲的股份稀释到三分之一以下。那么甲同样有出局的危险。

那些辛苦经营了一辈子的企业,创始人出局的不在少数。就像有些人是天生的将才,领兵打仗,所向披靡!但唯独不懂政治,最后恰恰死在了政治上。股权架构就是创业者们最基本的政治。所以这种危险的股权分配要不得!

三人合伙,笔者提供两种典型的股权结构:

一:70%,20%,10%。

二:60%,30%,10%。

这样的股权架构,高管沟通起来畅通无阻,老大可以迅速拍板决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合伙企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合伙公司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大忌是什么?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大忌:

一、不沟通意见

信息沟通缺乏或者不畅会使合作人之间对事业缺乏共同理解,从而导致在行为或态度上出现了不必要的偏离,彼此觉得十分陌生,十分矛盾,从而会影响合作。

二、亲友合作

很多私有或私营公司在起步的时候经常是通过亲友的合作来实现的。有很多成功事例的同时,还应该看到那些失败的故事。

三、不定合作章程

现在的生意合伙大多是朋友或亲戚的合作。有些人认为,大家既然是亲朋好友,感情自然与陌生的合作人不同,谁都不会骗谁,只要事先将条件说好,这合作章程可有可无。其实这样想是不正确的。

四、角色不明确

合伙开办公司,每个人都是老板,谁都无权管辖谁,这样合作的时候就易于造成角色分工的不明确,合作人也会觉得自己任何事情都要插手,以便了解公司运作,这样就陷人误区中。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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