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建房发生意外事故,私人建房出了事故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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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快速导读目录:

个人私人建房的安全事故主要由谁来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负责私人建房出现的安全事故。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私人盖房发生安全事故谁的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私人建房出现的安全事故。如果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如果分包的,则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私人建房,,没有签定合同出现安全事故该谁负责?

您好,由承包方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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