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亭中学学生意外死亡,中学生死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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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快速导读目录:

学生在校内出现意外死亡学校是否应该进行赔偿

如果是在学习期间,学校是有负责看管责任的!应该向其索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取证麻烦的话,可以找当地的律师配合自己共同取证,满意请采纳!谢谢

学生在校意外死亡,学校是否应该负责任?

学生(未成年人)在学校学期间受到 损害,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制,也就是说学校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学校是否有过错,过错责任大小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判断,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学校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急急急!!!学生在校意外死亡 学校要负责任么?

学生在校意外死亡,学校是否承担责任主要是看学校是否尽到了应尽的责任。如果尽到了学校不承担,反之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八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条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第十一条 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学生疑遭体罚后死亡涉事教师已停课,事实真相是什么?

在九月十号教师节的这一天东亭中学学生意外死亡,在四川的一所小学里面因老师体罚学生而导致学生意外死亡的事故东亭中学学生意外死亡,而针对这一事件也是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对于学生意外死亡这件事情也是变现的深感痛心,成立的工作组来开展调查。调查的结果也是会及时的公布。

欢欢跟丹丹是一对双胞胎姐妹,欢欢是姐姐,就读于四川的一座小学,丹丹跟记者讲过,在上午数学课的时候,欢欢跟其东亭中学学生意外死亡他的同学被老师叫到讲台上面作题目,而欢欢做错了,然后被老师打了几下手板,并且让他跟其他的同学一起跪在上面。而后面大概跪了十分钟左右的样子老师欢欢他们几个起来,然而欢欢没起来,还是里面的同学把欢欢扶了起来,后面老师下课走了,欢欢就一直在桌子上面没有起来给,后面第三节课的时候,还是数学课,老师当时叫了欢欢几声,但是欢欢那个时候没有理老师,老师就自己上课了。

妹妹表示,后面整整一节课的时间里面欢欢都趴桌子上面,一直到后面的下课时间,老师喊欢欢,欢欢也没有理老师,直后面老师给欢欢的奶奶打电话,后面奶奶来了才把欢欢送到医院里面去,而送到医院抢救的时候,欢欢已经睁不开眼睛了,最终抢救无效,欢欢并没有回复过来,与当天晚上去世。

欢欢的家长很难面对这个事实,联系好多次同班的学生们,了解情况,而有多名学生证明了老师在上课的时候体罚过欢欢,才导致欢欢身体不适的情况,以前的时候欢欢的身体一直都很正常,然而,让家长真正失望的是,今天本来的教师节的,孩子们都特意拿着鲜花去送给老师,虽然不可能让老师优待,但是也不至于体罚学生。也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结果。

然而由于欢欢的父母都是在外地上班工作,所以在家里面照顾的只有奶奶,眼睁睁的看着孙女离世,奶奶感觉联系了孩子的父母,孩子的父母也是急忙赶回家,可还是慢了一步,两个人本来想去看女儿的最后一眼,最后被通知,被拉去火葬场了,还是父亲的阻止才没有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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