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退市制度,创业板上市退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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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快速导读目录:

创业板退市制度都有哪些

强制退市指标:1、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3、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4、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5、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6、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7、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创业板净资产为负直接退市吗

创业板净资产为负不会直接退市,创业板股票连续三年亏损会直接退市。

创业板公司最近一个年度净资产为负的,只会被暂停上市;非创业板公司中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首个年度净资产继续为负的,可能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净资产为负的,可能被终止上市。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如下:连续亏损;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公司解散;法院宣告公司破产;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拓展资料】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在创业板公司暂停上市的规定中,将原“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改为“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未经审计净资产为负”,以及“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为负则终止上市”。这是创业板退市制度最具威慑力的条款,也是“相对主板一个最大的进步”。

在董登新看来,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最大创新在于多元化、市场化、定量化以及与IPO标准对称化。而这些正好是现行主板退市制度的最大空缺,也将是主板退市制度改革的方向。多位专家呼吁,主板退市制度设计必须同样遵循“多元化”的标准体系,以财务类标准为主,以市场化标准及行政性标准为辅,并将净利润、净资产、总资产等指标纳入财务类退市标准之中,以此构建真正有效的淘汰机制。

创业板退市新规下是否上市公司还续几年亏损也不用退市呀?

不是的。

创业板注册制新规之下,退市制度改为取消单一连续亏损退市指标。引入了“扣非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个亿”的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新增市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的交易类退市指标。

相比以前可能退市更快了。

扩展资料:

创业板退市的具体条件如下:

一、交易类退市指标:

1、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二百万股;

2、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3、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五亿元;

4、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四百人;

5、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规范类强制退市指标:

1、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

3、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

4、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

5、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6、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7、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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