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创业优惠政策,少数民族办企业优惠政策?

实进 62 0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少数民族创业优惠政策,以及少数民族办企业优惠政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快速导读目录:

党和国家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方针,政策有哪些

1、树立新的思想理念,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科学发展观是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诸多矛盾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方针,是我们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所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已证明,凡是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和开放的国家和地区,都能把握时代脉搏,变机遇为动力,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2、夯实加快发展的基础,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它不仅对带动相关产业和行业发展,助推经济腾飞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而且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

目前,由于受历史和自然条件等因素限制,一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特别是一些农业基础设施年久失修,难以适应新型农业发展的要求。

社会公共设施欠缺、陈旧,制约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等。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作为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

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不断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不仅是经济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的重要环节,而且是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运行质量,促进经济快速、持续、协调发展,缩小欠发达与经济发达地区差距的重要战略举措。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如何,对提高社会的整体经济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由于一些民族地区地处偏僻,自然条件恶劣。

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不大,企业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不快等,直接影响和制约了民族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4、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扶贫帮困工作是一项“德政工程”,更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一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都十分关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扶贫帮困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总量小、速度不快、质量不高,其中资金不足是制约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

5、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民生即“人民生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近年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群众团结奋斗,艰苦创业,群众生活显著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但由于受经济发展条件等因素制约,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民族教育力量薄弱、医疗卫生事业落后、通讯能力低下、人才队伍匮乏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对少数民族创业有特别扶持政策吗?比如资金、或者贷款等什么的。

二、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有关优惠优待政策近年来少数民族创业优惠政策,国家和军队对做好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征集工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创业优惠政策,认真组织专题调研和试点,广泛听取部队、院校和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创业优惠政策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优抚政策,我省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一)院校应届毕业生入伍优先征集政策。一是优先报名应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报名前10日,县级兵役机关逐一通知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已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当年选择参军的,在高校所在地报名。二是优先体检政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日,县级兵役机关逐一通知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安排上站体检。三是优先审批定兵。县级兵役机关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定兵后,再批准其少数民族创业优惠政策他合格人员入伍。四是优先安排去向。县级兵役机关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在充分考虑教育部门、学校和本人意愿的基础上,优先将应届毕业生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应征入伍选择服役去向由省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负责协调,大专学历毕业生,由所在地市(州)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协调。(二)院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后部队培养使用方面政策。一个是,优先安排使用。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将充分考虑其学历和专业水平,并根据部队工作需要,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学历和专业水平少数民族创业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应届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学技术等方面优先。另一个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可以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等有关规定,解放军四总部确定从2006年起,直接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中选拔基层干部。选拔范围主要是师以下作战部队,驻新疆、西藏屯垦部队,驻三、四类边远艰苦地区以及驻特类、一类岛屿艰苦地区部队。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军区级以上单位树立的先进典型,不受选拔范围限制。选拔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录取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入伍后表现优秀的士兵。基本条件:政治合格,立志献身国防事业;中国共产党党员;入伍满二年以上,在旅、团级推荐单位工作满一年;担任正(副)班长、技术骨干,有培养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26岁;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对符合上述条件并获三等功、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和士官优秀人才奖的,以及国家“211”工程高校毕业的,将优先选拔。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军区级以上单位树立的先进典型,以及驻三、四类边远艰苦地区和驻特类、一类岛屿艰苦地区部队的少数民族选拔对象,年龄放宽1岁。(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享受的优抚政策。一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下发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二是实施高学历退役士兵就业安置特殊优待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可享受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的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省公安司法系统院校在按照省里安排为本系统基层定向岗位招生时,确定一定数量,招录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出现役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农村籍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士兵,根据本人志愿可改为当地城镇

少数民族经商有哪些优惠政策

按照有关规定,新的优惠政策包括: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群众进行个体经营的,允许其试营业1至3个月,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进城经商的少数民族群众进行个体经营的,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少数民族群众设立公司制企业,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可分期注入,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同时,支持和鼓励少数民族群众利用当地资源兴办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并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工商部门将大力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兴办特色旅游业,鼓励其从事经纪人业务或兴办经纪人机构,并允许经纪人或经纪人机构试营业1至6个月。对守法诚信、信誉良好的企业实行免予年检政策。

少数民族创业优惠政策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少数民族办企业优惠政策、少数民族创业优惠政策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