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5人曾串供?李天一案,其他4人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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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五人的真实身份是?

在四个未成年人中,除了李双江之子外,另外两个人姓魏,是表兄弟关系,长春人,二人中的表哥与李双江之子因补习班认识,二人家里是做生意的,家境殷实。

第5人是张某,北京人,未成年,北京市某高中的学生。

李天一案中的唯一一名成年同伙,身份已经确认,据知情人透露,该人是一名23岁男子,姓王,北京市东城区人,系某公司职员。

扩展资料

案件背景

2013年2月22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发布通报称,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013年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

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2013年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冠丰等五人控制。该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被拘留的李天一是李双江之子。被害女子非京籍,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行政秘书,22岁(2013年),是河北人。与酒吧没有雇佣关系,只是做兼职的驻场,她们赚客人给的小费。

2013年9月26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2013年10月28日 ,北京一中院证实10月31日上午9时依法不公开审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

李某某等强奸上诉案于2013年11月27日上午九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维持原判。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北京海淀法院9月2日上午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李天一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李天一等5人轮奸案被提起公诉 同伙身份终于曝光

李天一五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

在四个未成年人中,除了李双江之子外,另外两个人姓魏,是表兄弟关系,长春人,二人中的表哥与李双江之子因补习班认识,二人家里是做生意的,家境殷实。

第5人是张某,北京人,未成年,北京市某高中的学生。

李天一案中的唯一一名成年同伙,身份已经确认,据知情人透露,该人是一名23岁男子,姓王,北京市东城区人,系某公司职员。

扩展资料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天一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2013年3月7日,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开庭审理。

2013年11月27日9点,李天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区西中法庭依法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李天一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李天一等5人轮奸案被提起公诉 同伙身份终于曝光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网曝李天一案涉案第5人身份:北京某高中学生张某

李天一案件中的五个人是谁?

该案5名犯罪嫌疑人中,4人为未成年人,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所以对嫌疑人情况不能披露。

《未成年人保护法》

十八条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参考资料:舜网-北京公安局答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案:其他四人未成年

李天一案另四人背景(李天一案始末)

李天一案同犯律师爆料称:“这5人在被抓之前串过一次供,李某某就说,反正就是嫖娼,谈好了,给钱了。”

昨日曝光的李天一案关键视频让这起案件显得更加扑朔迷离,同案律师的这段话无疑让本就处于不利地位的李天一方雪上加霜,梦鸽这次又该如何拯救她的儿子?

梦鸽不遗余力为儿子辩护,哪怕是“白天出庭,晚上登台”,这都是其权利,然而却受到公众一边倒的质疑,甚至是冷嘲热讽。但她都用“我是母亲,为儿子做什么都是应该的”来回应。无疑,从情理上来说,梦鸽这样做情有可原,但她却是在选错方向的前提下越走越远。

跟美国的“虎妈”一样,梦鸽也极爱自己的儿子,然而梦鸽采取的是另一种极端的方式,那就是无原则地袒护孩子,不分是非地为孩子的行为辩护,认为孩子永远是对的,错永远在别人,错永远在社会。但事实上,无论从之前的肇事打人案还是如今的强奸案,李天一需要的是拯救,而不是袒护,而拯救并非是拯救它脱离牢狱之灾,而是拯救他的内心,拯救他的道德。

被曝李天一案5人曾串供

李某案一位被告的代理律师在接受《三联生活周刊》采访时再次披露案件细节,称:“这5个人基本上都认为自己是嫖娼,所以事后他们也也没当回事儿,他们都认为这就是嫖娼。他们在被抓之前串过一次供,因为那边老说要报案,他们就在一块儿专门聚了一次说这事儿。李某某就说,反正就是嫖娼,谈好了,给钱了。”

在这次庭审中,除李某某外的四名被告的代理律师都做了有罪辩护,但王某自己不认罪,同意律师做罪轻辩护。赵运恒为张某做了罪轻辩护,但张某另一位代理律师却准备的是无罪辩护,到庭上才知道拍档与自己的辩护立场不一致。宣读起诉书时,有两个被告不认可,另外三个认可。但在最后的事实调查阶段,只有一人认为犯了强奸罪。这个稍微有些混乱和戏剧的结果,展示了这个案子各种复杂的可能性,在证据、现实、意识、利益等各种因素的作用下,每人都做出了不同选择。

聚会

2013年2月16日,大年初七。这是李某某和父母在海南三亚度春假的第六天。这次旅行在李某某母亲梦鸽的记忆里非常顺利美好。孩子很听话地陪伴在父母身边,一家三口去拜了南海观音,李某某还求了“学业有成”的签,然后他接到了朋友大魏的电话。他们以前是同学。虽然李某某在初一结束后就去美国留学,但由于他表现出讲义气、出手大方,而且交游广阔、见多识广的个性,还是在早期的同学圈里赢得了一些朋友。大魏就是其中之一。

大魏在电话里邀请李某某参加一场小伙伴的聚会。他的表弟小魏从长春来北京,他想找几个朋友一起玩玩,他已经邀请了自己高中学校的一个同学张某。李某某很爽快地答应了,并立刻订了回北京的机票。他在机场给母亲梦鸽打了个电话:“妈妈我先走了,你们在海南再玩两天,对不起。”梦鸽回忆自己当时想买机票一起走,却发现儿子的航班已经无票。儿子劝她放心:“我陪你们好几天,我觉得你们应该高兴了,我先回去,晚上跟朋友聚会一下就回家了。”

聚会地点定在了五道口的GLOBAL夜半酒吧。这是李某某比较熟悉的一个夜店。此前他不止一次来这里消费,惹过事——曾经打过一个服务生,但也交到一些朋友。他和酒吧服务生张伟(化名)相互留了号码并保持着联系,甚至在海南度春假这段时间,李某某还收到过张伟的邀请。后来张伟在某自媒体上确认:“在2012年底,我确实联系过李某某。因为那时候是营业淡季,酒吧的主要顾客大学生都已经放假回家。为了刺激消费,我打电话邀请过李某某来酒吧玩,仅此而已。”

与同龄的小伙伴相比,李某某经常能和一些具备更广泛社会背景的人建立联系。在2月17日凌晨的聚会上,他还叫来了23岁的王某,一个友谊宾馆歌厅的服务员,还有一个年满18岁的朋友李某。这是聚会上的两个成年人。2月17日零点多,6个年轻人聚在了GLOBAL夜半酒吧天蝎座包间里,猜拳、喝酒、唱歌。天蝎座是酒吧里空间最大的一个包间,周末的价格是1980元。

酒局开始不久,两位女孩进到这个房间。她们是应李某某等人之邀还是酒吧服务人员主动带入这个房间,她们的身份是在酒吧散台消费的白领还是酒吧驻场的陪酒人员,此后双方说法不一。但一个都认可的事实是:女孩是在张伟的带领下进入包间的。她们都有化名,一位姓徐,化名晴晴;一位姓杨,化名子墨。酒局因为新人的加入更加热闹。这天晚上他们要了三四十瓶啤酒,一瓶轩尼诗,张伟还赠送了半瓶黑方。所有人都喝得不少。张伟在搜狐自媒体上回忆:我感觉李某某喝酒非常有度,平时挺能喝,也没见他在酒吧喝多过,喝多少酒自己总能把持住。这次是不知道怎么了。他在包厢里耍酒疯,砸酒瓶,满地都是玻璃碴,还差点砸到电视。在这个过程中,他和徐女士发生了争执,徐女士因此离开了包间。

酒局在凌晨3点多酒吧打烊时结束。但孩子们并不准备回家,他们的下一个项目是吃夜宵。张伟和一直留在房间内的杨女士也随同前往。据张伟事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描述,原本他还叫上了徐女士。但李某某因为在包间内和徐女士起过冲突,拒绝徐女士跟随前往,因此只有他和杨女士上了大魏的奥迪Q7。在去吃夜宵的路上,杨女士因为醉酒,还在四环桥上停下来吐了一次。为什么在酒力不济、身体已经出现明显不适的情况下,还随同一群初次见面的陌生人去吃夜宵?是应对方的邀请还是主动跟随?几天后,双方对此也有完全不同的解释。

这群人来到金源时代购物中心经营夜宵的金鼎轩,挑选了一张位于饭店中部的桌子就座,等餐时因为大声交谈引来了邻桌侧目,后来发展成为口角。双方拉开架势要大打一场,现场的录像显示,已经有人抄起了椅子。但当对方掏出手机打电话叫人时,这群孩子选择了走为上策。他们快速离开饭店,没有吃上他们点的夜宵,也没有结账。李某某驾车回到了自己家住的人济山庄,大魏和李某的两辆车紧随其后,一起来到人济山庄那个墙上画着熊猫和竹子的地下车库。

张伟就在这里和聚会分道扬镳。他搭乘有事要先走的李某的车,从地库离开,留下了杨女士。在走之前,他和几个孩子有短暂的交谈。谈话内容是一起“仙人跳”阴谋的一部分,还是一次恶性刑事案的开始,或者是一场交易模糊不清的开局,双方此后都给出了迥然不同的解释。在接下来近半年时间里,围绕这短短的十来个小时里发生的细节和疑问,各位当事人在不同场合有过反复描述和解释。不仅持不同立场的人的叙述完全不同,甚至同一个人对公众和对警方的说法都大不一样。

但在2月17日凌晨,聚会在一种暧昧不清的氛围下继续推动着。张伟走后,剩下的6个年轻人,李某某、王某、大魏、张某、小魏和杨女士都挤进了那辆奥迪Q7,离开地下车库,驶入京城黎明前最浓黑的夜色中。大魏坐在驾驶座,小魏在他身旁。另外几个人坐后排,杨女士在李某某和王某中间。这场聚会进入了非常危险的部分,他们接下来决定要做的事情,不仅与他们的年龄不符,也是对社会规范的一次严重冲撞,所有身涉此事的人的未来都将因此受到伤害。

奥迪Q7在两家宾馆前停留后,最终停在了湖北大厦门前。大魏和张某来到前台,用大魏很早以前捡的一张别人的身份证要了一个标间,开了8小时的钟点房。在这个约20多平方米的狭小空间内,他们关上了房间的主灯,只有卫生间的灯光透过玻璃幕墙和拉上的帘子,幽暗地照在房间里6个都颇有醉意的年轻人身上。

对于李天一案5人曾串供和李天一案,其他4人如何处理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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