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德利博客?闫德利人物介绍?

萧翱 10 0

艾滋病女事件是指什么?拜托了各位 谢谢

河北容城艾滋女与279名嫖客发生关系'的博客,迅速被众多境内外网站转载,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河北警方随即介入调查,并在21号将炮制博客的始作俑者杨某抓获。 10月21日,容城县公安局在北京市宣武区某住宅小区将所谓容城“艾滋女”事件的始作俑者杨某抓获,并以涉嫌诽谤罪将其刑事拘留。 是北京人已结婚曾因盗窃被拘留 据警方透露,根据容城籍女子闫德利及其家人提供的有关证据,容城县公安局迅速立案,并成立专案组,在保定市公安局的指导下展开缜密侦查。经查,闫德利所受遭遇均系杨某所为,杨某落网后对制造“艾滋女”事件供认不讳。杨某系北京人,生于1976年8月,已婚,1992年曾因盗窃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治安拘留15天。 不满女友分手对此怀恨在心 警方查明,2008年3月,一直在北京打工的闫德利结识了杨某,两人同居。今年6月,闫德利提出分手,杨某不同意,对其百般纠缠,遭到闫德利拒绝。杨某对此怀恨在心,8月初,杨某从中关村专门购买了笔记本电脑、上网卡、打印机、塑封机等设备,将二人同居时的私密照片打印在250张A4纸上,并配以对闫德利的诽谤文字,于8月21日、26日两次从北京驱车前往容城散发,同时通过手机彩信的方式,给闫德利的亲友发送上述图片。 “嫖客”号码来自闫德利等的通讯录 8月底,杨某以闫德利的名义在新浪网开设博客,在腾讯网设立QQ空间,在百度贴吧上传文字和图片,捏造闫德利患有艾滋病、被其继父强奸等事实;并将闫德利及其大哥手机通讯录上的二百余个电话号码在网上公布,称这些号码的机主均为曾与闫德利发生关系的“嫖客”,后又向互联网上传了经过加工的淫秽视频。 嫌犯将民警号码一并公布在网上 警方查明,为摆脱杨某的骚扰,闫德利家人曾与杨某在北京和容城先后两次发生肢体冲突,第一次经当地派出所调解暂时平息;第二次冲突后,杨某以被打为由,到容城县公安局贾光派出所报案,并索要了贾光派出所和容城县公安局有关民警的电话号码,后作为“嫖客”电话号码一并公布在网上。 根据闫德利的请求,10月18日至19日,容城县疾病控制中心、保定市疾病控制中心和中国疾病控制中心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先后三次为其进行血液检测,检测结果均为HIV抗体阴性。 警方表示,杨某假冒他人名义,捏造事实,大肆散播侮辱诽谤他人的图文视频,给闫德利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社会影响极为恶劣。警方将根据掌握的证据,依法严肃处理。 只为搞臭闫德利让她无法嫁人 提及为何要炮制出这样一场网络闹剧,看守所中的杨某痛哭流涕。他自称很爱闫德利,在闫德利提出分手后,他希望搞臭闫德利名声,致其无法嫁人,只能和他在一起。

哪个得了爱滋病到处传染人的哪个人!

闫德利。

闫德利是一个女人的名字,自称来自河北容城县,在自己的博客上公布了279名曾与自己发生过性关系的男性手机号码,并称自己身染艾滋病。

2009年10月12日,一名自称是闫德利的女子在某博客网站上发布文章,称自己家住河北省容城县贾光乡贾光村永红路六号,生于1979年6月11日。根据发布者自己的叙述,闫德利是一个命运多舛的女人,现在流落到当小姐的地步,闫德利对人生没什么希望,只是希望自己“烂得出名”。

闫德利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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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德利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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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德利算是被网络暴力了吗?

在搜索技术日益发达、信息日益透明的网络时代,几乎每一个人在网络上都是透明的、几乎每一个人的资料、身份甚至名誉都有可能成为被他人利用的工具,只要你存在着、存在过。在暗处随时随地能够上网且不必担心泄露自己身份的人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能够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能够采用一切虚拟网络上可以利用的手段,而被报复、被利用的人则在网络暴力面前无可奈何,因为人们更愿意相信吸引眼球的内容、更愿意认为解释者的解释是“越描越黑”。

闫德利、闫德利们、你和我,只要有人想,那么你就会在网络上成为一切有可能成为的形象。以前,我们被网络推手左右;今天,我们又被“网络黑手”戏弄、报复、打击。这何尝不是一种悲哀!

谁来保护遭受网络黑手报复的闫德利?谁来保护有可能遭受网络黑手报复的我们?这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否则,今天你幸灾乐祸看热闹充当闲人,明天你就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闫德利。所以,法律应该对在网络上恶意污蔑、伤害他人的网络黑手做出最严厉的打击措施,也应该对毫无责任感、哗众取宠的博客、论坛等网络载体做出最严格的规范。而网民,更应该负责任充满善意的面对网络。否则,我们会在网络面前毫无安全感。当然,这种打击的对象必须和善意、正义的举报相区别,这种打击必须和“跨省追博”相区别。 网络是一把非常锋利的双刃剑,他既能让周久耕之流无处遁形,也能让闫德利们受害伤心,所以我们必须辩证的看待这个给我们带来快乐的已经不再新鲜的网络,必须认真的考虑如何保护遭受网络报复的闫德利这个问题,因为我们谁也不想成为下一个闫德利。

闫德利事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总的来说,造成这起事件的原因,主要罪犯杨某因情生恨,而让这起事件扩大影响危害社会的却是所谓的舆论媒体!

2008年3月,一直在北京打工的闫德利结识了北京人杨某,随后两人同居。2009年6月,闫德利提出分手,杨某不同意,对其百般纠缠,闫德利随即表示了更坚决的分手决心。杨某对此怀恨在心,于是,将二人同居时的私密照片,配上诽谤性文字,在容城县大量散发。 8月底,杨某甚至假冒闫德利的名义,在著名门户网站新浪网上开设博客,编造虚假的故事。到这里,“闫德利事件”爆发,而后媒体纷纷报道,迅速传开,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

据说杨某这么做的出发点很简单,他就是想让闫回到他身边:提及为何要炮制出这样一场网络闹剧,看守所中的杨某痛哭流涕。他自称很爱闫德利,在闫德利提出分手后,他希望搞臭闫德利名声,致其无法嫁他人,只能和他在一起。尽管获悉原委,但是在此事件中,媒体也是要负一部分责任的,不尊重受害人隐私,大肆报道,扩大这件事情的影响。舆论媒体是该引起重视!

这起事件让警方面临了突如其来又前所未有的考验,容城县委政法委、容城县委宣传部果断地作出了判断,政府部门依法依权介入,公开透明的发布信息,尽早关注,不推诿、不回避,为事态的良好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尽管警方的介入,减小了危害,但“闫德利事件”并没有圆满结束,轰动的新闻炒作、严重的名誉侵犯,带给闫德利及其家人无法磨灭的精神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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